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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新網11月4日電 據美國《世界日報》報道,紐約布魯克林華裔滅門慘案11月1日上午9時30分在布魯克林刑事法庭開庭,經過大陪審團裁決,正式對凶嫌陳閩東提出控罪:先前提出的一項一級謀殺罪名,改為五項一級謀殺罪名,加上之前的五項二級謀殺罪名、拘捕罪以及襲警罪。種種跡象顯示陳閩東將在監獄度過餘生。至於是否花店會對其判死刑,此案主控官助理檢察官海爾(Mark Hale)表示,紐約州自1954年就沒有再執行過死刑,判處死刑的可能性幾乎為零。
  10月26日晚上,25歲的陳閩東在8大道57街一處住宅內,殺害37歲表嫂李巧珍以及其一歲至九歲的四名子女,當晚被66分局警方逮捕。經過一夜審問,陳閩東27日過堂,當時檢方對其提出一項一級謀殺罪名、五項二級謀殺罪名、拘捕、代償襲警等多項重罪。而11月1日,經過大陪審團針對檢方提出的證據進行研究後,因為案情嚴重,決定加重對其提出的控罪,將一級謀殺罪名上升為五項。
  在11月1日開庭時,陳閩東及其律師均沒有出庭,由海爾宣佈大陪審團的決定。新的控罪顯房屋貸款示著陳閩東每涉殺一個人,均面臨著一項一級謀殺和二級謀殺的指控。而任何一項一級謀殺罪名的成立,都將是終身監禁的判決。
  一級謀殺和二級謀殺罪名的區別,在於案件情節的嚴重性,通常如果嫌犯謀害人數過多、手段殘忍,均被列為一級謀殺的範圍。陳閩東同時面臨五項一級謀殺的指控,顯示其必將面臨終身監禁,且不得假釋。除此之外,法官表示,將此案從刑事法庭轉至州高等法庭,由高等法庭決定下次開庭時間系統傢俱,嫌犯不得保釋出庭。
  警方關鍵字表示,陳閩東在被問話時雙手不斷顫抖,承認自己所作所為。但是對於謀殺動機,除了表示“他們都比我過得好”外,迄未曾完整交代。66分局負責此案的警探仍在儘力還原當晚整個作案過程。
  根據警方透露,死者傷口非常之深,均因被砍斷動脈失血過多而死。傷口位於頸部和四肢等處。母親李巧珍手指還被砍斷,應該是保護孩子時所導致的。最後遇害的應該是年僅一歲的卓William,陳閩東企圖用毛毯將其悶死,後來發現小孩還有生息,就用刀將其喉嚨切斷,手段至為殘暴。(黃伊奕)  (原標題:美華裔滅門案凶嫌涉五項一級謀殺罪 面臨終身監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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